桃園市一名狼父2016年間在家性侵就讀國一的女兒小美(化名),事後小美雖告訴母親,但因過於害怕、焦慮不願上學,直到學校班導及輔導老師登門家訪時,才坦承遭性侵,而該名狼父案發後甚至索性逃亡8年,不過最終仍被逮獲。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父親為逞一己私慾,嚴重戕害小美的身心,重判8年有期徒刑,但案經上訴二審後,小美當庭向父親求情「希望判輕一點」,因此高等法院改判7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假釋中男子於2022年至2024年期間,對2名未成年繼女多次施以強制猥褻及性侵,造成少女身心嚴重創傷,甚至需就醫治療。男子曾因強盜殺人罪判無期徒刑,2021年假釋出獄後再犯,桃園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共96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可上訴。
桃園一名狼父與妻子離婚後,獨自扶養3名幼年子女,沒想到期間竟多次對子女酒後伸狼爪,侵犯次數高達648次,即使子女曾抵抗喊「我不喜歡你這樣摸」,但狼父仍不肯罷手,直到小孩大聲哭鬧才停止。前妻察覺後,立即代子向法院提告,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狼父坦承犯行不諱,法官審結後依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各處有期徒刑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