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間新北市一名32歲女子,在網路上號召舉辦「6小時不斷電性愛趴」,吸引9名男子報名,每人繳交3500元費用,王女另邀49歲劉女一起參加,而這場性愛派對被警方查獲。新北地檢署今(9日)依營利姦淫猥褻等罪嫌起訴王女,其他人則依「社維法」裁罰。
新北市土城一名女子,在網路刊登「性愛趴」訊息,內容露骨,吸引9名男報名參加,沒想到當天就遭警方查獲,新北檢事後將主辦女子依法起訴,其餘參與的男男女女,則以違反社維法裁罰。
新北市一名32歲的王姓女子,日前在網路刊登訊息要舉辦「6小時不斷電性愛派對」,警方循線追查在一間摩鐵查獲,當場查出9男2女,逮捕之後經過訊問,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嫌起訴王女,其他人則依「社維法」裁罰。法院審理後,考量王女認罪沒前科,判處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緩刑2年,並接受法治教育5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