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起新增3項繳交保證金的便民服務,包括匯款繳納、金融卡刷卡繳納,金額超過新台幣200萬元者則可到台灣銀行公庫部繳納現金。
高院發布新聞稿表示,以往當事人獲知交保,家屬只能籌措現金再抱大筆現金到法院,為提升便民、禮民服務品質,降低現鈔戒護風險及清點時間,除原有的現金、台灣銀行票據繳納,新增3大交保便民服務。
高院表示,今起若交保金額超過新台幣200萬元,民眾可持現鈔至台灣銀行公庫部繳納。此外,民眾也可持金融卡到高院刷卡繳納保證金,不限金融卡使用數量,另可透過匯款繳納保證金。
繳納民事訴訟費用部份,因應金融科技時代來臨,E化繳費收付已成趨勢,高院結合行動支付,簡化及便利民眾繳納費用,提供民眾以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行動支付繳納民事訴訟費。
高院表示,赴台灣銀行公庫部繳納、金融卡繳納、匯款繳納刑事保證金3大交保便民服務是高院創舉,今後交保金即便高達上億元,家屬也可不必到法院繳納,希望落實無現金支付概念,帶動其他法院跟進。(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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