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核二廠除役卡關,台電今天表示,針對新北市拒發水保證明及逕流廢水排放許可,已採取行政救濟;而為如期完成核電廠除役任務,台電若「訴願不行,就會走訴訟」。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審查107年度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預算,但因委員認為包括遷廠、蘭嶼居民健康檢查、除役相關研究等計畫不夠明確,多項預算遭部分凍結,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核一廠1號機和2號機將在今年底及明年7月除役,但因新北市拒發室內乾貯場的水土保持證明卡關,台電副總經理蔡富豐今天在經委會後受訪表示,4月25日已收到行政救濟回覆,將於一個月內,也就是5月25日前提出訴願。
記者關心水保證明卡關是否影響核一除役時程?蔡富豐表示,目前乾貯場已完工,就等核發水保證明,而自明年起8年為過渡期,若能在前4年將燃料移出,就不會影響規劃為25年的除役時程,但因為燃料移出仍需一定時程,「時間還是蠻緊迫的」。
蔡富豐也說,台電希望溝通再溝通,但若「訴願不行,就會走訴訟」,因為電廠沒有成為永久貯存場的條件,若不移出,其實是不安全的,「不是全民之福」,核一若無法完成除役,台電有失職守。
至於將在110年及112年除役的核二2部機組,也遇到新北市拒發逕流廢水排放許可,台電已提出訴願,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將訴願送回新北市,因此仍需等待新北市政府回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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