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8日向救國團收回礁溪龍潭游泳池的土地和產權,遭救國團痛批霸道,將對縣府提告。陳金德則回嗆龍潭游泳池本來就是公有財產,若救國團還視為自己的土地,乾脆改名叫「盜」國團。
救國團發言人黃振愷:「沒有經過法院判決也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就擅自變更人民土地所有權的登記,等同於掠奪人民的財產,救國團已經在今天中午指派同仁到宜蘭地檢署按鈴申告。」
秀出買賣契約書和土地權狀,救國團怒嗆縣府霸道,但陳金德指出土地是政府在民國54年買下,93年的縣府會議因為資訊不完整才會把所有權人錯誤更正登記為救國團,強調龍潭游泳池從頭到尾一直都是公有財產。
救國團發言人黃振愷:「這種說法是指當時的公務員瀆職?還是指當時的縣長違法?還是只是用政治的語言企圖蒙混事實呼攏社會大眾呢?」
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救國團仍然用這樣的黨國一家的心態來看待他的財產,或看待相關作為,我勸救國團不如改名算了,不要叫救國團,應該要叫盜國團。」
不滿宜蘭縣府拿走土地、事前完全沒溝通,直到看到報紙才知道,救國團將提起救濟行動,宜蘭縣府則強調一切依法行事,市值1億多元的土地歸誰有?縣府和救國團互不相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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