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表示,泳協接受廠商贊助發給選手外套,又向體育署申請補助,是明確犯罪行為,要求體育署不要包庇。泳協表示,抹黑。體育署表示,如違法,依法處分。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前游泳國手唐聖捷上午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
黃國昌說,2016年東京游泳公開賽,選手身上穿的外套是廠商贊助的,但仔細一看報帳資料,東京游泳公開賽中有服裝費23件、每件新台幣1200元,共計2萬7600元,香港公開賽也有服裝費25人,共計3萬元。
他說,比對所有出去比賽的選手名單有高度重疊,還是申請買了兩套服裝,並且向體育署申請經費,兩張發票開出時,這些服裝根本不存在。
黃國昌呼籲體育署「不要再包庇了」,這是明確的犯罪行為,呼籲檢調加快偵辦的腳步。
唐聖捷說,泳協過去有很多誇張的行徑,陸續被媒體報導出來,現在又看到利用服裝詐領費用,泳協把選手當成什麼,把選手當成賺錢的工具嗎?
他說,體育署身為主管機關,長久沒有把監督角色做好,泳協才敢這麼膽大包天做出這些事情。
唐聖捷說,很多單項協會在日前改選時,操控改選的制度、球員兼裁判。他說,一個號稱民主進步的政黨,卻縱容體育改革這樣的不公不義,執政黨能夠對全民交代嗎?
游泳協會理事長許東雄下午氣憤地表示,立委的指控與爆料都是抹黑,他強調這些年來泳協早沒和廠商有任何合作關係,如果有選手拿到贊助商給的衣服,那也是選手與贊助商有代言、或有合約關係,他反問:「協會總不能只買沒有獲得廠商贊助選手的衣服吧,當然是所有選手都要一視同仁。」
他說,泳協近5年都沒獲得廠商服裝贊助,若有選手與廠商有個人簽約代言,也僅限於少部分,國家隊出國比賽,協會當然要幫所有選手添購服裝。
體育署表示,針對立委提出的質疑,體育署責無旁貸將要求國訓中心配合司法調查,釐清事實,此外現行國體法規定,特定體育團體就其財務及會計事項,不得有匿報或虛報情事,本署將加強查察及監督,如有違反事實,依法處分。(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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