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署近日行文各縣市消防局,要求不得飼養寵物。對此,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長陳瑞濱今天說,消防署的這紙公文與行政院農委會的政策背道而馳。
消防署近日發公文給各縣市消防局,內容提到按「辦公處所管理手冊」第42條揭示,各機關應禁止在辦公處所飼養家禽、家畜或寵物,請各機關配合規定辦理(搜救犬除外)。依「自由時報」報導,消防署是因為有消防替代役役男檢舉遭狗追,才會發出這紙公文。
陳瑞濱向中央社記者表示,農業委員會去年2月間推動「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政策,因各縣市收容空間有限,農委會鼓勵學校認養流浪犬作為校犬或機關工作犬,消防署的這紙公文顯然與中央政策背道而馳。
陳瑞濱說,犬隻的視覺感官能力是人類的1000倍,嗅覺更是好幾千倍,有些偏鄉派出所警力不足,半夜若有外人侵入,犬隻可以很快察覺異狀;另外,有些岸巡駐點負責的海岸線很長,如果有犬隻協助執行勤務更可事半功倍。
陳瑞濱提醒民眾,若遭犬隻追逐千萬不要奔跑,因為犬隻會視同獵物反而追得更猛,建議可停下來面向犬隻,以眼角餘光查看犬隻動態,並拿起身邊物品,例如背包或腳踏車檔在身前阻擋,或拿起雨傘將手舉高並大聲發出聲響「讓狗認為你是龐然大物」,接著再慢慢退出警戒區。(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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