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昨天決定不簽行政契約,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隨即召開臨時委員會,基於人事、財務、業務等4大理由,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
黨產會下午發布新聞指出,今天召開第7次臨時委員會議,決議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理由包括,第一,國民黨通過改造案前,國民黨婦委會已將「籌組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列為黨內婦女運動工作之一,並於民國39年4月17日成立,民國53年更名為「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
黨產會說,「中華婦女反共聯合會」民國79年2月8日經內政部核准立案登記為全國性政治團體,於85年10月11日定名為「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雖然婦聯會名稱曾2次更換,但成立至今,始終為同一個依法立案登記且獨立存在的政治團體。
第二,經查國民黨婦女工作指導會(婦指會)是國民黨婦女運動工作的最高領導,長期由蔣宋美齡擔任指導長一職,其下設有婦女工作會(婦工會),負責執行政策。
婦聯會自成立後,也由蔣宋美齡擔任主任委員,常務委員、委員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命權完全由蔣宋美齡掌握。同時,婦聯會的主要幹部多為婦指會及婦工會的重要幹部,或是她們的夫婿為國民黨籍政界人士,足以證明國民黨曾實質控制婦聯會人事。
第三,婦聯會、軍友社、台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及內政部資料顯示,結匯附勸勞軍捐獻(勞軍捐)是由婦聯會及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軍友社)發起,依法應先向主管機關申報核准,但內政部查無當年的核准函,因此,勞軍捐明顯欠缺合法依據。
而且勞軍捐雖是由各工商業公會於每年會員大會通過,並決議由各銀行於進口結匯時直接收取,但反對的會員實際上並沒有不捐獻的空間,顯見勞軍捐具有強制力,與一般自由樂捐性質不同,而且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第五組及地方黨部都曾策動勞軍捐。
黨產會進一步指出,台灣省進出口公會雖曾於民國49、50年間經會員大會決議停止捐獻勞軍捐,但在國民黨、軍友社、婦聯會及公會少數代表組成的協調小組協調後,所做的結論即取代會員大會停捐的決議而同意續捐,顯示國民黨藉由執政的優勢地位,使勞軍捐成為婦聯會的重要財務來源。
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記錄也顯示,國防部情報局補助經費曾經由國民黨轉發給婦聯會,可見國民黨對於婦聯會財務具有不可或缺的影響力;「由此可知,國民黨曾實質控制婦聯會之財務」。
第四,婦聯會自黨國一體時期成立至今,現有財產價值包含現金約新台幣385億元及若干不動產,前述期間「未曾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導致原本應在台灣民主轉型後,歸還國家的鉅額公產卻落入私人掌控,不僅欠缺公開透明的監督機制,也未能證明已付出相當對價而得享有上述鉅額財產。
黨產會表示,基於上述原因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婦聯會應於處分書送達日起4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逾期未申報者,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婦聯會應申報的財產,若經黨產會調查認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隱匿、遺漏等,該財產將被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得移轉為國有。
同時,黨產會說,依黨產條例,婦聯會名下的財產,原則禁止處分,違者將可處該處分財產價值1倍到3倍罰鍰。若有其他資金動用或財產處分的需要,可依法向黨產會申請動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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