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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才法2/8上路 外籍電競選手可授課


發佈時間:2018/01/25 14:38
最後更新時間:2018/01/25 14:38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行政院賴清德今天在行政院院會裁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將於2月8日上路。國發會副主任委員高仙桂表示,將開放電競選手等具專門技術的外國教師可在補習班授課。

立法院去年10月31日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的簽證、居留、保險、租稅與退休等待遇,使台灣工作環境更友善,鼓勵外國專業人才到台灣。

 

國家發展委員會上午在院會向賴清德報告「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預定施行規劃及配套準備情形。

高仙桂上午出席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母法牽涉11項子法修訂,多數將於2月預告期滿。過去只有外國語文教師可在補習班授課,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開放具專門知識或技術的外國教師在補習班授課,經濟部已預告,未來受僱於數位遊戲、電腦動畫漫畫與體感科技(VR、AR)等產業的外國人,例如電競選手就可在補習班實際技術教學。

高仙桂說,目前經濟部、科技部與教育部等相關單位也正在預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要件,如薪資部分,除文化藝術與體育類未訂定,月薪應達新台幣16萬元以上,還有學歷、特殊技術專長等。
 

高仙桂表示,這些特定外國專才可申請「就業金卡」,自由尋職及轉換工作,並享到台灣前3年年薪超過300萬元部分折半課稅租稅優惠。

高仙桂說,以前規定外國人一定要在台灣有雇主,才能到台灣工作,新法新增可用尋職簽證到台灣找工作,每年上限2000人,外交部已預告申請條件,為有工作經驗、近6個月平均月薪不低於4萬7971元;無工作經驗者,須畢業於全球前500大學校。

她說,外國專才法也開放外國自由藝術工作者可不經雇主,申請個人工作許可,文化部現正預告工作許可相關辦法,從事電影、流行音樂與廣播電視工作者符合資格者,可申請到台灣工作。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轉述,賴清德在院會表示,為提高外國人才專法立法效益,請各相關部會配合2月8日施行日期,加速完成子法及其他配套;另為發揮外國人才專法的攬才,請經濟部提升“Contact Taiwan”網路媒合人才平台成為國家級單一攬才入口網,1個月內將整體規劃提到「育人攬才及移民政策專案會議」報告。

另外,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昨天表示,延攬外國人才,相關子法今年陸續上路,農曆年後可望宣布新移民法政策走向。

高仙桂說,移民政策方向正在規劃中,農曆年前將向賴清德初步報告,要解決產業缺工、引進外國人力,一定會在確保不影響台灣人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前提下進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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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專業人才#僱用#電競選手#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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