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流出某3C賣場要求勞工簽署變形工時宣導單,燦坤確認文件來自公司內部,但強調同意書非強制性,只是發揮告知作用,所有制度均符合勞動基準法。
網路文章一出引發網友熱議,勞動部前政務次長廖蕙芳也在臉書轉貼這篇文章表示,此宣導單是勞資會議淪為橡皮圖章的又一事例。
廖蕙芳也指出,內容沒有變形工時,但名稱卻掛上「變形工時」混淆,且例假日現在還不能調移,已經違反現行法令。
有網友今天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貼出某3C賣場要求勞工簽署的變形工時宣導單,根據宣導單內容,公司可以在特殊情況下要求勞工調移休息日、例假、國定假日等。但公司相關名稱都被遮蓋。
網友發文表示,根本沒有參加到勞資會議,一上班就被公司催促要簽名繳回,不同意不簽都不行。
對此,燦坤回應,這份文件確實來自公司內部,但該同意書非強制性,只是作為宣導變形工時制度的宣導單,發揮告知作用;燦坤員工適用4週變形工時,2週內例假日可以做調移,所有制度都符合勞基法。
至於網友指催促簽名繳回,燦坤強調是「內部溝通誤會」,並未強制同仁簽署。
燦坤進一步說明,針對變形工時宣導,主管機關先前有建議公司不能只有公告,建議發布同意書加強溝通,希望透過同意書的方式讓每個員工知悉,但同意書沒有公版,也並未規定要載明什麼訊息,後續會口頭加強宣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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