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中午與綠營立委便當會,會中拍板修正產創條例,要是工業區土地閒置3年以上,且通知地主後2年未改善,將罰款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再未改善就可強制拍賣。
賴清德上任後積極解決產業界「五缺」(缺水、缺電、缺地、缺工、缺人才),中午與民進黨立委舉行便當會,討論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欲解決「缺地」問題。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轉述,會中與立委達成共識,為促進土地所有權人積極依法使用土地,並遏止閒置土地以獲取不當利益,產創條例將新增條文規定,由主管機關開發設置的產業園區內,地主若閒置土地3年以上,將通知地主在2年緩衝期內完成使用。
徐國勇表示,要是2年仍未完成使用,將依閒置時間長短、情節輕重,處以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罰款;若罰款1個月後仍未提出改善計畫,將可予以公開強制拍賣,底價為土地市價。
至於閒置土地如何判定有沒有使用?徐國勇說,不是蓋了一間鐵皮屋就算使用,將會訂定相關配套措施,以建築有沒有達到相當規模及機器、廠房是否進駐等標準來判斷,若沒達到標準,仍會進行強制拍賣程序。
另外,徐國勇指出,產創條例修正草案也規定,2年的緩衝期將會予以註記,不會因為所有權轉移而中斷,因此地主無法透過轉移所有權來延長緩衝期;土地拍賣後,將除去土地的設定抵押權、出租等相關負擔,再點交給拍定人。
徐國勇說,修訂這項條文,表示政府是「玩真的」,請閒置土地地主趕快開發,不然就趕快出售;希望法律通過後,甚至媒體報導後,閒置工業區土地所有人「現在就動起來」。
他表示,產創條例修正草案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目前已出委員會進行政黨協商中,將由立法院民進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希望能盡快通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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