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緯新能源公司開發的海能離岸風力發電今天在環保署審查,環評委員最後決議,要求開發單位檢討風機佈設配置區塊完整的可能性等,全案建議通過送環評大會審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行「海能離岸風力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
根據開發單位在第一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時提出的環境影響評估說明書,海能離岸風力發電風場位於苗栗竹南鎮及後龍鎮外海,風場面積約73.36平方公里,離岸約3.8至7公里,風機佈設水深範圍為30至55公尺,單機裝置容量為3.45至8MW。
為了降低影響、力拚環評初審過關,開發單位承諾調整風機佈設的水深範圍至35至55公尺,也將單機裝置容量加大至6至9.5MW、減少風機數量由121至65支,以拉大各風機的距離,同時也會設置一條西北至東南方向的飛行廊道給予鳥類飛行。
不過,雖然開發單位提出調整風場範圍的承諾,但仍有民眾反對此開發案,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文魯彬認為,雖然風場已避開白海豚的預告範圍,但難保不會有噪音影響。
文魯彬表示,他很支持綠能發電,但如果綠能是用來提供水泥、石化業使用,「這算綠能嗎」,如果再生能源是用來取代不乾淨的能源,那這個開發是沒有意義的。
環評委員劉小如則指出,開發單位在環說書中寫道90%的鳥類會避開風場、不會受到風機的影響,顯然剩下10%的鳥類會受到影響,開發單位應該提出因應對策,才能減輕對環境的衝擊。
環評委員李堅明則指出,海能離岸風力發電的風場範圍是不規則狀的,如果風機佈設也是不規則的,會讓航行船隻沒有依據可以行進,可能導致船隻碰撞,建議風機佈設應該要規則。
另外,對於開發單位提出要設置鳥類飛行廊道,李堅明表示「立意良好」,但是廊道要怎麼設置才是最好的廊道,開發單位應該要仔細評估。
最後,環評委員決議,開發單位應該檢討風機佈設配置區塊完整化的可能性、承諾風機打樁期間全程採用申請開發時已商業化的最佳噪音防制工具、檢討猛禽遷移文獻資料引用的合適性等,全案建議通過。(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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