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審理立法委員柯建銘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等案,柯建銘不滿馬方律師在庭內臆測本案二審仍判無罪及二審判決後他的說法而動怒。
全案起於特偵組曾召開記者會,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後來引發洩密爭議,其中前檢察總長黃世銘被判有罪定讞,馬英九也挨告。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馬英九,涉嫌透過祕書通知黃世銘到官邸,提供關說案監聽與通聯記錄涉教唆洩密,以及馬英九開記者會指柯建銘關說涉加重誹謗共兩罪。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無法證明馬英九教唆要黃世銘提供其他秘密資料等,馬英九評論柯建銘的言論可受公評,因此判馬英九無罪;柯建銘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受理,高院合議庭由審判長周政達、受命法官曾德水及陪席法官汪梅芬組成。
高院合議庭原訂今天一整天庭訊,可望辯論終結,訂出宣判日,但因柯方律師表明聲請調閱證人林有振值班通聯紀錄及馬英九另案相關案件在台北地院卷宗等資料均未調到,建議擇期再開庭。合議庭審酌後,決定今天先完成詰問證人林有振及楊榮宗,要求兩造若有聲請調閱資料,應儘快提出。
柯建銘委任律師表示,因認馬英九祕書林有振與黃世銘在一審證述有矛盾及不實,已在7月28日向台北地檢署告發林有振、黃世銘涉偽證;馬英九委任律師則說,本案核心,對方須證明馬英九有教唆洩密,但對方卻專注於證人有無偽證,可以合理懷疑,本案若駁回上訴而無罪確定,自訴人方(柯建銘)可能對外表示,本案是因證人偽證而判無罪,建議庭上是否要等北檢偵結偽證案後再予宣判。
柯建銘不滿馬方律師說法,主張二審宣判後他要怎麼說,是他個人權利,對方不但臆測宣判結果,還臆測他會說什麼話,請求庭上公平審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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