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失業勞工轉任照服員 勞部提供獎勵津貼


發佈時間:2017/06/20 15:43
最後更新時間:2017/06/20 15:43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為了因應長照需求,勞動部今發布實施「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作業要點」,只要失業勞工願意從事照服員工作,每人最高可領新台幣10萬8000元的就業獎勵津貼。

為了促進國人就業及減少聘僱外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從103年5月起已針對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受僱於照護機構從事照顧服務工作的勞工提供就業獎勵津貼。

 

發展署表示,配合衛福部推動長照十年計畫2.0及長期照顧人力需求,擴大辦理就業獎勵措施,讓投入居服單位及日照中心從事照顧服務工作的失業勞工,也可獲得就業獎勵,以提高失業勞工進入相關職場的就業意願,並持續穩定就業。

發展署說,依「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作業要點」規定,失業連續30日以上或符合非自願離職等情形的失業勞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並經推介受僱於符合規定的居服單位及日照中心連續30日以上,平均每週工作時數分別達30小時及35小時,且符合相關規定,則依就業期間長短,每月可領取5000元至7000元的就業獎勵津貼,每人最長發給18個月。

發展署表示,除提供失業勞工從事照顧服務工作的就業獎勵外,也針對照顧機構、民間團體及家庭雇主提供僱用獎助,以鼓勵雇主進用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有照顧服務人力需求的雇主可多加運用。(中央社)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

👉超夯日本電器竟然還有額外優惠!

👉日本免稅美妝必買這些!筆記給妳

👉存起來!遊日本免稅最高再折17%



#長照#勞動部#失業勞工#照顧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2144

0.0771

0.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