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上路,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今天表示,台灣工資遠不如韓國,工時排名全亞洲第三,若法律層面讓勞工縮減工時,台灣是雙輸,會啟動宣導、加強輔導,落實一定程度勞檢。
立法院6日三讀修正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勞工每7天中至少應有2天休息,1天為例假,1天為休息日。總統府21日發布總統令,正式公布勞基法相關修法條文。1例1休在23日正式上路,勞工在休息日加班,雇主須依休息日加班費的方式給予加班費。
勞動局下午開記者會說明北市立場,賴香伶說,各界反映勞基法實施時間倉促,會措手不急,且許多人對法規理解不夠深入外,對修法過程中通過新條文也有很多不同意見,修正條文有好的部分和難以執行的部分,好的部分是,讓年資淺的勞工半年後就有特休,這部分可促進勞權跟勞工福祉。
她表示,對地方機關而言是如何讓新法落實勞工身上,像休息日加班,勞工出勤後可否如實拿到加班費等,也希望北市職場包含事業單位認清法的本意。
賴香伶說,很多企業怪罪法令實施倉促外,還提升很大勞動成本,影響排班人力,相信台灣在許多部分是不會落後其他先進國家,但在工資部分卻遠不如韓國,且工時排在新加坡、香港的後面,是全亞洲第三名。
她表示,台灣薪資不如韓國,若在法律層面部分無法達到讓勞工縮減工時,台灣等於是雙輸,期待修法後,讓中央政府勞動主管機關可跟事業單位在法遵和企業社會責任間努力,勞動局也會啟動宣導、加強輔導,落實一定程度的勞動檢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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