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林佳龍競選總部接獲台中市選舉委員會公文,以違反《選罷法》要求林佳龍競選總部收到文後3天內,修改「競選政見」中有關「台中市升格已經4年現任市長滿意度年年墊底」的內容,林佳龍競選總部今開記者會批,根本就是讓台灣重回戒嚴時代,開民主倒車。
大大的看版,上頭寫著「消失的13個字呢?」,台中市長候選人林佳龍原本要刊登在公報上的競選政見,「台中升格已經四年,現任市長施政滿意度年年墊底,原縣區邊緣化,市中心更是沒落」,其中這句「現任市長施政滿意度年年墊底」,遭台中市選委會以違反《選罷法》要求修改,林佳龍陣營痛批是開民主倒車。
林佳龍競選總部發言人張廖萬堅:「35位委員出席,25位贊成、5位不贊成、5位沒有意見,可以說是壓倒性的同意刊登。」
競選團隊批評,選監小組投票表決通過沒有問題的政見,但台中市副市長兼選委會主委蔡炳坤召開委員會,卻強行推翻,犯下戒嚴時代才有的「言論事前審查」惡行。
台中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胡市長團隊把它刪掉,這是一個傷害台灣言論自由,非常嚴重的事件。」
話說的重,痛批台中市選委會為了搶救胡志強選情,濫用《選罷法》規定,但台中市副市長蔡炳坤回應,程序合法沒有問題。
台中市副市長兼選委會主委蔡炳坤:「一次監察小組會議,接著送選舉委員會討論,就這樣子,沒有所謂的二度,有沒有所謂推翻的問題。」
蔡炳坤表示,程序並非推翻,林佳龍的政見也不是事實。台中市副市長兼選委會主委蔡炳坤:「有一點毀謗,而且不是事實,從選舉公報發布之日期,到選前10天,不能談任何有關的民調,民意調查資料之發布。」
蔡炳坤表示,與政策無關的文字登在選舉公報上,可能會誤導選民,意圖使人不當選,正式行文給林佳龍,3天內自行修改,若沒來修改,就不予刊登,並非強行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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