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新版食管法卡關,最關鍵的條款就是「第56條款『舉證反轉』原則」,這個原則對業者是空前嚴格,因為根據目前版本,如果消費者如果要對食安求償,必須自己提出證明,但新法當中,舉證責任就歸到出包業者,求償變得很容易,等於業者一旦出包,就會面對鉅額的求償金,另外因為食品添加物,也被納入查驗範圍,國外進口的可樂、美式速食,有可能因此要公布秘密配方,也因此成為食管法的阻力。
2013年一整年,民眾都感受到食安風暴。民眾:「滿嚴重的啊,吃什麼都不敢吃,什麼東西都有問題、嚴重。」記者:「很嚴重嗎?」民眾:「很嚴重。」
但最後功虧一簣,讓食管法卡關的是「第56條款『舉證反轉』原則」,也就是當消費者健康受損,舉證責任歸業者,出包業者必須自行舉證,證明清白。
記者(2013.11.28):「董事長,你有話要對員工講嗎?你有要對社會道歉嗎?董事長。」
黑心油事件高振利刑事被判16年,但民事求償很困難,因為修法前消費者要自己提出健康受損證明,根據新法只要有購買證明就可以求償。
律師周武榮:「連損害都不用舉證的法例,目前台灣沒有,所以它(新食管法)的,要過關的機會,在立法院說實在是比較難一點。」
「舉證反轉」原則相當嚴格,有利集體訴訟,出包廠商幾乎一定倒,高門檻被質疑根本就是阻力,另外傳出卡關因素還有複合添加物,當初因為銅葉綠素被關切的複合添加物,在新法被納入查驗登記範圍,如果通過後進口可樂美式速食的食品,都必須公佈秘密配方,貿易障礙相對提高,傳出美方關切導致卡關,新食管法一波三折的催生過程,和食品安全一樣備受各界注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