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追查趙建銘資金來源,發現耐斯付給趙建銘的2700萬,是分成54張不記名的台灣銀行支票來支付,為什麼耐斯要這樣做?由於不記名,沒寫支付對象,再加上分散資金,不用登記身分證,事後追查比較不容易,再加上台支沒有兌付前,戶頭�根本查不到有這筆錢,還有避稅的效果。
耐斯付趙建銘的2700萬,就是用這一張張「台支」來支付,也就是台銀為付款銀行的支票,只是方法這麼多,為什麼偏偏挑台支?
台銀襄理陳俊雄:「金融機構資金比較健全,這張台支不容易跳票,(付給)一般客戶只有轉帳,跟存在戶頭裡。」
特別的是,耐斯付給趙建銘台支,全部不記名,也就是憑票支付這一欄是空白的,沒寫抬頭,而且台支額度沒設限,耐斯還是分成54張匯出,不記名,光看支票,難以確定付款對象是誰,再加上金額小於100萬,兌換時不用登記身分證,所以分54張,分散資金,是不是為了躲避追查?而且未兌付前,戶頭�根本查不到資金來源,還有避稅的效果。
由於台支是其他銀行核發,由台銀付款,據點較多,相對於台銀自己核發的台銀本票,使用上較便利,如果耐斯透過不同銀行購買台支,事後要追查,比較費工夫,只是當初精心設計,隱藏這筆資金,還是隨著台開追查,跟著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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