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3位檢察官,到底有沒有拿公帑出遊玩耍,被點名的檢察官低調,但看看檢驗2天1夜的行程,重頭戲是檢察長凌博志演講,預定花費1萬8千元,但實際上,不止演講場地連借都沒借!演講人凌博志根本沒參加講習。
檢察官參加法治研習營,有浪費公帑嗎?先從吃的方面看起,9月16日晚餐檢察官們,吃的是花蓮市的這間餐廳。餐廳老闆:「他們訂6桌。」記者:「一桌要多少錢?」餐廳老闆:「他們訂1千5的。」
普通菜色,一桌1,500元,但看仔細,活動計畫明明寫的是一人一餐3千元,這一晚的落差最少9千!再一路往下追,研習活動重點是邀請檢察官的演講,但是他們連演講的場地都沒借。飯店老闆:「9月16日那一天,到目前都沒有任何團體承租我們的會議室。」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俊立:「演講部分,後來在車上有實施。」
說要辦演講,卻沒借會議室,檢察官們以趕路為理由,說在遊覽車上演講分享經驗,談的還是高雄地檢署辦的李泰安搞軌案,但名單上3個演講人,只有2台遊覽車,怎麼演講。
而更誇張的是,其中一個主講人還是檢察長凌博志,他根本沒參加2天1夜的行程!沒人、沒場地,卻申請了18,000的費用!法治研習營,一筆糊塗帳,用的還是地檢署緩起訴的罰金,檢察官拿人民懲罰金辦旅遊行程,瑕疵可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