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快訊/柯文哲重判17年!北檢「秉持客觀」4聲明:將提上訴

記者 羅喬薰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6 18:5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6 18:51
台北地檢署。(資料圖/潘千詩攝)
台北地檢署。(資料圖/潘千詩攝)

民眾黨創辦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遭北檢依收賄、背信、公益侵占、圖利4大罪名起訴,請求法官重判28年6月。今(26)日一審結果出爐,柯文哲獲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維持原交保金額7000萬元,且須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針對該案,北檢於稍早發出四點聲明。
 

台北地檢署針對京華城案判決之回應,說明如下:

一、 就本案判決有違誤及不當之處,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

 
二、 檢察官偵辦本案絕無預設立場,偵辦團隊均依法定程序蒐集證據,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並秉持「依據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詳查事實妥慎適用法律。

三、 法院審理中,亦就被告、辯護人所提出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逐一審慎調查檢辯雙方所提出之事證,並使雙方充分辯論,作成判決。因此,本署呼籲各界應正視法院判決所認定本案犯罪之不公、不義與不法,並應尊重法院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

四、 就相關泛政治化解讀本案並藉此模糊焦點之非理性、情緒性言論,本署不予回應。

 

 


柯文哲遭判刑

#政治獻金案#柯文哲#柯文哲案#京華城案#北檢#聲明#柯文哲宣判#柯文哲判決結果#褫奪公權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05

0.0530

0.1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