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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票恐遭罰!趙少康:沒注意正面還是背面「該辦就辦」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7/27 15:51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27 15:51
戰鬥藍領袖趙少康726投票時亮票,恐觸法。(圖/胡瑞麒攝)
戰鬥藍領袖趙少康726投票時亮票,恐觸法。(圖/胡瑞麒攝)

首波國民黨24位立委罷免案昨投票結果全軍覆沒,全員守住。不過,戰鬥藍領袖、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投票時亮票,以及在臉書上談論投票意向,恐怕涉及違規。對此,趙少康今(27)日表示,「誰知道拍得到」,不管怎樣,依法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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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昨投票時發生插曲,亮票給媒體拍攝,根據《選罷法》第63條與第105條規定,違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以及後續在臉書上談論「完成人生第一次反罷免投票」,涉及在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恐被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趙少康今天表示,亮票是錯誤示範動作,但其實媒體不應該進入投票區,昨天陪他去投票的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跟助理都有阻擋,「不過進去了,那麼遠,我秀一下,展示一下,誰知道拍得到,我展示一下因為很遠,我沒注意到是正面還是背面」。他也說,不管怎樣,該怎辦就怎麼辦。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趙少康#亮票#罷免#罷免結果#大罷免#罷免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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