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前主席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京華城弊案涉收賄和圖利,2024競選總統期間又涉侵占政治獻金等罪嫌,台北地檢偵結起訴,具體求刑28年6月,全案移審台北地院,週三(19日)首度提訊柯文哲開庭。前立委郭正亮週五(21日)在《林嘉源辣晚報》節目中表示,預計北院一審會處柯10年以上徒刑,也拋出一招要民眾黨在國會去做,也跟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有關。
郭正亮稱,柯文哲所涉收賄不見得成立,但圖利罪的部分副市長已成汙點證人,另還有侵占公益、偽造文書等罪嫌,先不算收賄審完其它罪,加起來恐怕10年以上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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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正亮認為,一審被判10年以上徒刑就不得參選,這條法規應該修掉,要是上訴二審改判無罪呢?「真的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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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土地弊案涉貪,桃園地檢偵結起訴,具體求刑12年,桃園地院審理中。《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10項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