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二進二出台北地院,1月2日晚間再度裁定柯文哲等4名被告羈押禁見。其中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已先後提出抗告,因更二裁抗告截止日就在下週一(13日),目前只剩下柯文哲未提,民眾黨代理主席、立委黃國昌也透露柯文哲的最後決定。
更多新聞:柯文哲被起訴 民眾黨最新民調「35.2%認程序不公平」
抗告期限將至,柯文哲仍未有任何動作,黃國昌9日在廣播節目《POP大國民》受訪時,被主持人在廣告時間問及,「柯文哲到底要不要提抗告啊?」黃國昌指出,「他就是會提,我們尊重主席(柯文哲)跟律師團最後的選擇,但是會提」;廣告結束後,黃國昌正式表示,柯文哲與律師團將會提出抗告。
北院1月2日三度召開羈押庭,指出過去裁定已認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羈押理由為認定4人均有逃亡、湮滅證據以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雖先前裁定接受電子腳鐐監控,除日常生活以及工作外,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經高院考量,被告4人有相互勾串的高度可能,因此發回更裁,北院最終再次裁定被告4人均應予羈押禁見。
至於抗告期限為10天,沈慶京早在3日即第一個提出抗告,直到8日李文宗才提出抗告,而應曉薇也緊接在後,9日晚間9時許左右,將抗告狀送達北院。目前案件收押被告僅剩柯文哲未提,更二裁的抗告截止日就在下週一(13日),據了解,柯文哲律師團仍在力勸柯文哲提出抗告,且抗告書已擬好。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