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4人29日晚間再獲交保,裁定交保金分別為柯文哲7000萬元(含前次3000萬元)、應曉薇3000萬元(含前次1500萬元)、沈慶京1億元(含前次4000萬元)以及李文宗2000萬元(含前次1000萬元),4人均得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今(30)日下午5時前要完成具保,否則將羈押。值得關注的是,合議庭認為,應由檢方傳喚「橘子」許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目前並無繼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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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合議庭更裁理由指出,被告柯文哲與本案同樣在押的應曉薇、沈慶京以及李文宗,均涉犯貪污等重罪,且犯罪嫌疑均重大,同有逃亡與勾串滅證之虞,全案經檢察官起訴蒐證,其中「橘子」許芷瑜雖未到案,然而本案證人皆未指出許芷瑜的涉案情節。合議庭認為,應由檢方傳喚「橘子」許芷瑜到案查明所涉案情,目前並無繼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
此外,合議庭裁定理由提到,如依檢方主張,把「實質影響力」的效果貫徹到底,日後如有政府官員涉案,就一律要羈押,但以本案4名在押被告身分而論「不能認為一定要羈押」;除維持前次交保附加條件、也就是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必要,不得接觸同案被告、證人外,若再附加佩戴科技監控設備防逃,即符合比例原則,因此無繼續羈押必要。
有關應曉薇疑似擁有第2本護照,合議庭強調,應曉薇被發現曾於2005年登錄一本外國護照,應曉薇於庭訊中說明,早已提出放棄加拿大國籍的文件佐證,經查詢後得知,應曉薇許久未使用此外國護照入出境,因此無法證明有逃亡之虞。由於合議庭不受理半夜業務,柯文哲等4人在北院候審室等待一晚,北院則訂於今日上午8時30分後開始辦理交保手續,最後交保期限為下午5時許,未能交保則將羈押。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