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位國軍退將前往中共參加促統活動、高唱中共國歌遭裁罰情況頻傳,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日提案刪除相關條文,並稱對中共國旗行禮、唱中共國歌是「禮貌行為」,不需要砍退休俸。新聞一出引發國人痛批,藍營立委避之唯恐不及,沒有委員願意簽字連署,還有已簽字委員緊急要撤回連署。對此,翁曉玲今(13日)表示,「我不會撤案,我相信會有更多人與我有相同的信念」。
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退將赴中共不得向中國國旗行禮或唱中共國歌,否則將被罰砍退休俸。而翁曉玲近日提案刪除被稱為「吳斯懷條款」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以及相關罰則。案由指出,退將到對岸參加活動,如有向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表達禮貌」之行為,竟處予200萬至1000萬高額罰鍰,以及剝奪退休俸等嚴重處分,「已明顯違背憲法言論和表意自由等基本人權保障」。
對於提案引來批評,翁曉玲透過臉書發文表示,民進黨執政下的台灣已進入宛如過去白色恐怖般的綠色恐怖時期。民進黨透過各種公權力手段去迫害持不同政見和反對民進黨政權的老百姓,塑造只能吹捧民進黨和台獨,不容許與中國大陸交流來往、支持一中憲法之恐怖政治氛圍。
翁曉玲指出,這8年來,民進黨憑藉行政國會優勢制訂多項惡法,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用極為模糊、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和不符比例原則的嚴厲處罰規定,去營造恐懼氛圍,企圖透過國家公權力掌控人民的思想、逼迫人民無條件服從,而不敢表達任何與官方立場相左的意見。難道這不是重啟白色恐怖、再現威權時代的殘影嗎?
翁曉玲接著說,什麼叫「妨害國家尊嚴」?蔡英文、賴清德貴為中華民國總統,不開口唱國歌,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當民進黨上上下下鼓吹台獨時,這難道不是妨害國家尊嚴?
翁曉玲表示,對於退休首長、將領等人士參加陸方活動的行為,不過只是起立、致意等一般禮貌性行為,就被視為是罪大惡極的「妨害國家尊嚴行為」,不僅面臨政府高達千萬的罰款,還可能被剝奪退休金,撤銷各種獎章、勳章等榮譽,完全不符比例原則,而且嚴重侵害人民表意自由和行為自由。
「這樣的懲罰性罰則,難道不就是羅織入罪、箝制人民自由的惡法嗎?」翁曉玲認為,凡是參與陸方活動或與陸方人士交流之人民,如有洩漏國家機密和職務上機密之行為,均應嚴懲,類似此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絕不容寬貸,目前刑法、國安法規均已明訂相關處罰規定。
翁曉玲表示,台灣經歷了艱難的民主化過程,才得以擺脫威權專制、實現民主自由。然而今天的民進黨卻似乎要將我們重新推回到箝制言論的深淵。表意自由與思想獨立是民主的基石,不該被公權力無故干涉,更不該因一般形式禮儀上之習慣而蒙受重罰。今天可以因這樣的理由剝奪人民的權利,那麼明天呢?還有什麼樣的「行為」會被納入所謂的「妨害國家尊嚴」之列?
翁曉玲說,這樣的惡法會帶來何等可怕的寒蟬效應?今天他們打壓的是僅僅因為一般禮節而致意的人,明天他們可能就會打壓買淘寶商品、玩大陸線上遊戲例如黑悟空的老百姓,以及生活在大陸的台幹、台胞和學生,因為他們常常會看到五星旗、聽到義勇軍進行曲,最終讓整個台灣回到恐懼統治的陰影下。
「我不會撤案。」翁曉玲直言,自己會持續提案刪除如此這般的綠色恐怖法案,「我相信會有更多人與我有相同的信念,拒絕這種政治打壓,拒絕任何形式的法西斯式專制,一起牢牢守護住台灣的民主自由!」她強調,自己今日提案刪除《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處罰卸任首長和將領參與大陸地區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情事之規定,目的就是要遏止這種違反自由人權保障的惡法,捍衛得來不易的民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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