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風傳媒》報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赴中國大陸投資還欠款,柯建銘今(27)日發聲明表示,將委託律師對《上報》記者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之《風傳媒》記者提出告訴;柯建銘也提出3點聲明表示,自己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更不認識公司負責人;從未在大陸投資;也沒有向新源投資公司借錢,請對方提出匯款紀錄、借據。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表示,針對昨日深夜《上報》記者沈粲家、楊毅依本月17日港媒星島網報導「網路上流傳的一個故事」及後續報導,說他投資大陸涉欠款,在報導前不理發表他3點駁斥聲明,以及善意提醒,此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他將委託律師對《上報》記者及日前以同樣手法進行報導之《風傳媒》記者提出告訴,凡相關媒體、名嘴以訛傳訛者,將一併提告。
柯建銘重申3點聲明指出,他沒聽過新源投資公司,更不認識公司負責人;他也從未在大陸投資,請對方指出我於何時、何地、跟其一起在大陸投資;也沒有向其借錢,請對方提出匯款紀錄、借據。若不實報導,自負法律責任。柯建銘強調,若港資新源投控握有任何鐵證,大可直接向本人提告,捨此不為而借藉網路故事抹黑攻擊本人,掩飾其根本沒有提告證據的心虛。
柯建銘說,從相關訊息不難看出其與何姓台商間之投資糾紛,欲逼其解決,而出此下策,而彭智青亦是在整個騙局中之受害者。媒體記者報導有查證之責,不應為抹黑本人,只憑爆料者提供的假訊息起舞,「本人向來尊重第四權維持民主法治健全之功能,興訟本非我所願,可嘆少數媒體一再抹黑本人,故提告以端正歪風及維護本人名譽,乃本人不得不為,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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