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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指「拋棄、家暴妻子」判賠220萬 趙少康:全捐做公益

記者 黃韋銓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8/20 15:43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20 15:49
趙少康。(圖/TVBS資料照)
趙少康。(圖/TVBS資料照)

媒體人周玉蔻曾指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對前妻家暴等情事,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再度判決周玉蔻及《民視》敗訴,趙少康今(20)日對此表示肯定,但也對賠償金額220萬元不足以嚇阻周玉蔻繼續假藉言論自由,利用媒體毀謗他人感到遺憾。

周玉蔻2022年9月間在臉書提及趙少康,並指「關鍵字: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同年月19日,周玉蔻又在民視節目《辣新聞152》中指趙少康「你打你的太太家暴,扔掉你家的兒子,不認骨血,拋妻棄子」。趙少康憤而向周玉蔻及《民視》提告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刪除、下架文章和節目。

 

對此,趙少康透過聲明表示,早已證明自己確給付可觀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如周玉蔻所言不顧妻兒。高等法院因此再度判決周玉蔻敗訴。

趙少康認為,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的有形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元的賠償所能遏止。他直言,「難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論自由之名,毀謗中傷許多無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決可以證明,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

至於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趙少康表示會再和律師討論,而所有賠償金額,他都會捐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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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玉蔻#趙少康#言論自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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