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釀4死,但有被害人認為台北市政府未提假扣押聲請和團訟費時。台北市法務局今天說,依法因北市府非受害人而無法提假扣押,澄清北市府及消基會未拖延團訟。
周刊王報導指出,寶林茶室食物中毒案,關鍵負責人黎姓男子在案發後多次向外界道歉,其後便神隱推稱待司法解決。經追查發現目前北市府仍處於蒐整「家屬意向書」階段,因此尚未提出假扣押聲請,多名重症被害人及家屬認為黎男陸續進行脫產,團體訴訟廢時,擔憂提起假扣押前黎男早就「淨身出戶了」。
對此,法務局今天透過新聞稿澄清說明,針對本案團體訴訟時間序部分,4月19日就提供「團訟意願書」給台北市社會局社工人員,轉請本事件關懷對象及家屬填寫後,回傳法務局統整;隨即於5月1日函詢消基會協助團訟意願,消基會在5月20日正式函覆同意依消費者保護法就本案於受讓20人以上消費者損害賠償請求權後,提起團體訴訟,並訂6月13日舉行說明會。
法務局說,因是否參與團訟需給當事人及家屬審慎評估與決定後,提出意願書,北市府及消基會並無拖延。被害人選擇個人訴訟或加入團體訴訟,兩者是獨立程序,北市府尊重每名受害者的意願,並盡力給予協助。
針對媒體報導評論北市府有導致受害者誤認「團結力量大」等情形,法務局認為,這對承擔團訟工作的消基會不公平。
法務局還提到,關於假扣押部分,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假扣押聲請必須是本案債權人(即被害人)。因寶林茶室案北市府非受害人,家屬部分第一時間北市府透過社工提供律師諮詢,若家屬有委任律師提起假扣押需求,則北市府將補助律師費用。
基泰大直事故部分,法務局說明,因北市府本身有財產損害,可即時以北市府名義提出假扣押,倒塌受災戶部分則提供補助,若其有委任律師提出假扣押,則北市府補助費用。
法務局表示,寶林茶室案發生時,北市府就啟動相關機制,提供受害者及其家屬法律諮詢及假扣押聲請委任律師費用的補助,由家屬及律師評估,截至目前尚無收到家屬個別提起假扣押的意願。
同時,法務局先前也與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消基會同步確認,目前經評估都無提出假扣押的規劃。
法務局說,社會局針對本案有重症醫療需求,費用皆有代墊。此案發生迄今,法務局、衛生局、社會局、社工、消基會和犯保協會都盡力協助被害人與家屬,彙整可用社會資源,維護其權益,呼籲勿以片斷資訊,抹煞北市府、消基會和犯保協會的辛勞與努力。
針對此案相關涉案者部分,北市警方也表示,寶林茶室負責人黎男、王姓店長、周姓廚師、胡姓代理廚師和阮姓助理廚師等5人,目前未有出(離)境紀錄,仍屬檢方限制出境處分期間。(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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