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共擾台手段層出不窮,國防部長邱國正,日前重申,只要是實體飛行器或是船隻越界,都將界定為「第一擊」,國軍部隊也得以反制。不過退役人員們大多質疑,按照過去規定,反制第一擊的權限只在部長手上,未來第一線官兵進行反擊時,是否獲得會獲得充分授權。
台灣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胡瑞舟:「例如說今年年初1月1日到現在,我們一共有(偵獲)大概對方有100個高空氣球,擊落每一個氣球,少則要利用例如說機關砲、或者是說要用飛彈,國防部應該要對自己的接戰規則,應該要做一個更細緻的一個訂定。」
國防部長邱國正(2023.3.6):「飛越的航空器實體,我就認為它就算第一擊。」
前空軍F-16種子教官黃揚德:「以空軍的來講,如果空中編隊遭遇到猝然發起攻擊,我空中領隊有權可以立即下令反擊,空軍作戰指揮部的指揮官,以前的空軍作戰司令會知道,他就應該按照東西,把上面去回報上去,然後他來處置為什麼,所有的防空兵火力都在他的管制情況下。」
國軍「兩時期三階段」戰備規定其實行之有年,例如現下的經常戰備時期空中偵巡戰機,如果碰上敵軍得寸進尺,經過驅離無效用熱焰彈甚至機砲示警,一連串流程都並非新鮮事,問題在於敵機敵艦,近期逼近我國12浬領空領海意圖更明確。
前美國國防部官員胡振東:「中華民國其實在世界上,可能前三名有最密的防空的系統,像美國打仗的時候,我們有一個戰備等級,Weapons Tight就代表說,你看到一個敵機來了,如果它做什麼東西攻擊你,你可以回打它,可是其他時間你要經過一個流程,就是你警告它,它不聽警告還做什麼動作,它進到你的範圍你的領空的時候,你可以打。國軍跟美軍接觸了那麼多年,一定有同樣的想法,到時候就看中華民國這個交戰規則,不但有能力,有這個在作戰方法的上面,應該已經也有了。」
按照國防部部內長官的解釋,權責已經明確修訂,這能直接等於第一線官士兵被充分授權開火還擊嗎?
台灣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胡瑞舟:「不管是自衛反擊、或者是說因為它介入到我們的規範的一個紅線,那麼我們應該要對它做一個處置的時候,那麼這個都是權責都是部長。」
前空軍F-16種子教官黃揚德:「但是在國防二法,在這整個戰備規定做修訂的時候,就是第一擊變在部長的手上,意思就是我不能打,然後我要秉著不迴避,什麼不主動不挑釁什麼這些,接戰權是總統的權責。」
重點不是能不能做,而是誰說了算。就像是海巡執法,面對越來越多的灰色地帶衝突,往後該不該衝撞何時啟動水砲,權責成了執行與否最大窒礙。
台灣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胡瑞舟:「如果說是很明確的,而且是真正的授權給底下,然後我們下級單位,如果說按照這個規定來執行的時候,那麼它是應該被獎勵的。但問題是如果說你這個處理的方式,後面引發了很多的這個衝突的升級、甚至於說你所不願見到的後果的時候,那麼是不是第一線部隊要承擔所有的責任。這個目前的話我認為國防部還沒有一個很嚴謹的規劃。」
國際間知名案例,或許足以借鏡。
前空軍F-16種子教官黃揚德:「十來年前土耳其打下來了,一架在支援敘利亞的俄羅斯的蘇愷24,土耳其的總統就出來開了國際記者會,說它不斷的入侵我的東北空域,如果它再入侵的話,我會把它打下來,所以土耳其發了10次的警告,第10次的時候,F16就把這架飛機打下來。」
前空軍F-16種子教官黃揚德:「無人機還飛到我們的高雄的近場台管制空域裡面,對不對。那是何等大的事情,那為什麼不開一個國際記者會,好好的去說明,然後你就告訴部隊說,以後它只要進來這塊區域,你就把它打掉那就沒問題了。」
止戰得打得有理還要得到國際支持,不是一句口令動手指開火還擊,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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