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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提陸配定居台灣「入籍宣誓」 邱太三保守回應:須全盤考量

記者 林至柔 報導
發佈時間:2024/03/12 11:14
最後更新時間:2024/03/12 11:14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圖/TVBS資料畫面)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圖/TVBS資料畫面)

國民黨立委提案中國大陸籍配偶入籍應從原先的6年放寬為4年,民進黨立委黃捷昨也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指既然要陸配放棄中國國籍有困難,未來必須先經過入籍宣誓,方能取得戶籍,成為申請定居必要條件。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12)日表示,相關議題態度比較保守,陸配議題很多委員關心,因為如果要跟外配比較,兩者基礎不一樣,我們很難評斷,若要平等對待,雙方各有利弊要全盤考量。

黃捷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及第17條之二修正條文草案,新增預擬「入籍宣誓」誓詞如下:本人完全放棄以前所屬大陸地區之公民資格及其基本權利和義務。同時承諾成為台灣地區人民後,將捍衛其民主與自由,恪遵憲法及法律,善盡公民義務。大陸地區人民宣誓後,分別於誓詞上簽名、蓋章,送內政部存查。

 

對於黃捷提出相關修法,邱太三今(12)日表示,陸配議題很多委員關心,因為如果要跟外配比較,兩者基礎不一樣,我方很難評斷,如果要平等對待,雙方各有利弊要全盤考量。

他強調,必須要分析利弊得失與配套,要由立法院討論。媒體追問睡得好嗎?兩岸情勢怎麼樣?邱太三則快步離開。

民進黨立委黃捷。(圖/翻攝自黃捷臉書)

 
黃捷今(12)日受訪則進一步表示,自己提案的內容,陸配入籍必須增加增加宣誓以及考試,考試部分跟外配一樣,就是台灣公民如何選舉、多久投一次票,入籍宣誓則是因應台灣法源中無法放棄中國籍,利用宣誓放棄中國籍、效忠台灣,其宣誓是有法律規定,若違規就必須註銷戶籍,身分證要繳回也無法行使投票跟健保權利,因此必須有這樣的但書。

黃捷說,若陸配有涉及中國對台的政治工作、統戰行為,甚至是違反《反滲透法》的對台遊說、收受中國政治獻金等,某種程度代表沒有效忠台灣、沒有國家認同,就會被註銷其戶籍。誓詞也要有一定格式、儀式,這世界非常多民主國家都有這樣的內容。她也說陸配權利遠比外配多,陸配只要經過6個程序、外配則是9個,外配還要經過考試、歸化跟放棄國籍,陸配無法進行相對應的國民義務下,這樣的修法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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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民進黨#大陸#陸配#陸委會#立委#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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