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今(27)日一早因誣告案和貪汙案現身台北地方法院,上半天和旅美教授陳時奮的庭訊結束後,下午又馬不停蹄的針對「詐領助理費」部分,向法官進行說明。庭訊於下午5點多結束,高虹安接受媒體訪問時提到,今日準備程序有提出勘驗證據,因先前檢方偵查時有長達16分鐘錄音、錄影中斷,其中還有兩名證人長達50分鐘的筆錄內容未被記載,因刑事訴訟法規定需全程錄音錄影,這部分已嚴重侵害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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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因先前也傳出,檢方勘驗部分證據需要耗費兩年半到三年時間,今(27)日媒體和高虹安詢問是否真的要這麼久?她表示這是檢方的誤解,「勘驗書狀都有提出並標出是幾分幾秒需要勘驗,均為合理情況,可能是檢方誤會書狀內容都是錯誤的。就這部分也已經向法官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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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整起貪汙案,檢方查出高虹安從2020年2月1日起,擔任立法院第十屆全國不分區立法委員期間,涉嫌與辦公室主任陳奐宇、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法務主任陳昱愷及公關主任台大13妹「公衛文」王郁文,浮報酬金及加班費,由黃惠玟收回差額後,再交由高虹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檢方發現相關款項被拿去買咖啡機等辦公室用品,還有高虹安個人使用買雙眼皮貼、衛生棉、洗頭等支出,對立法院編列助理費預算正確性足生損害,偵查後對高虹安及4名助理提起公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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