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捷運局於106年將美河市聯開宅,以及同年從都發局移回的218戶社宅,一同以公開招標的方式承租,該年取得承租權的住戶視為同一批。不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詹為元今(16)日披露,自111年底到今年初,當年以同一規則標租成功的民眾面臨續租需求時,因捷運局疏失,今年1至9月續租的住戶卻較貴,且最高漲幅甚至達31.94%的金額續約(約1萬元),共有474戶住戶被不平等對待。
詹為元今(16)日舉行「美河市社區112年續約租金調漲爭議記者會」,並於會上指出,台北市捷運局於106年將美河市聯開宅及同年從都發局移回的218戶社宅,一同以公開招標的方式承租,該年取得承租權的住戶們,因其標租規則、租金底價、合約租期皆為相同,可以視為同一批,但111年底到今年初,當年以同一規則標租成功的民眾面臨續租需求時,卻因捷運局的行政疏失被切割成兩批,導致474戶住戶權益受到侵害。
詹為元指出,美河市聯開宅第一批住戶為111年10月到12月租約到期的18戶,於8月陸續開始辦理續約,並在9月完成程序。這一批續租住戶使用的續租租金計算方式為:該戶原契約的決標金額依照房租指數的漲幅進行調整(以下簡稱「舊續約租金計算方式」);112年1月到9月到期的住戶則視為第二批,使用捷運局111年11月23日經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市長室審核通過的新續約租金計算方式,齊頭式的以856元/坪加上租金指數調整。
詹為元指出,前後兩批住戶的續租金額有極大的差異,舊續約租金計算方式的住戶,續約租金漲幅介於4%到5%;使用新續約租金計算方式的住戶,漲幅則在22%上下,最高者甚至達到31.9%,約1萬元的漲幅,極其不公平。
美河市住戶表示,「我們接受漲價,但要以合理的方式漲價。續租租金計算方式前後相同,才叫一視同仁」。
詹為元列出,捷運公司有三大缺失,包括「租金價格漲幅差異造成住戶被不平等對待 、租金計算方式有問題且有效性不足 、捷運局自己行政疏失造成租金漲幅的差異」。他提出訴求,若是捷運局認為用「台北市房租指數」做調整即可成為續租租金,那比照第一批續約住戶的計算方式,以住戶們原本的決標金額做調整(即舊的租金計算方式)。此方法既可考量各戶價值的差異,更符合正當程序,並籲捷運局勿再任意使用一份估價報告書,產生無效租金。
對此,台北市捷運局副總工程師魏國華說,捷運局聯開宅出租的屋況都是現況出租,大部分都是空屋,招租也有開放看屋,估價上會用空屋估價。租金差異部分,106年有超過400戶要辦理出租,當時時空環境很難把400多戶出租,有專案不讓空屋閒置,才用此方式出租,106、107年才得以順利出租,針對詹為元建議,會再評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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