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猖獗,在2021年詐騙案件已達12.4萬件,詐騙金額達700億元。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陳亭妃與吳琪銘等人,今(8)日舉行「嚴格納管虛擬貨幣,莫成洗錢詐騙天堂」記者會,呼籲行政院盡速確定虛擬貨幣主管機關,並明確化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統一法院及檢察機關的法律見解,為詐欺受害者追回財產損失。
立委陳歐珀表示,希望政府一起重視這樣的議題,因為台灣詐騙猖獗,光2021年1年就詐騙700億、12萬4000件,只是呈現冰山一角就有這麼多,可以說台灣被汙名化成詐騙犯罪天堂,相關單位應該積極面對,台灣政府應該積極作為。
陳歐珀說,目前詐欺犯罪以抓到人頭帳戶提供者、基層車手為主,首腦經常逍遙法外,要從源頭遏止詐欺,除了抓人,更要遏止不法金流,主管機關如何加強監管虛擬貨幣、遊戲點數等洗錢工具就很重要。
陳亭妃表示,2021年詐騙金額達700億,這些只是受害代表願意站出來,而這些或許不是全部都是虛擬貨幣,但虛擬貨幣成為洗錢詐騙的方法之一,過去檢方在聲請扣押虛擬貨幣時,多以存放在實體硬碟的冷錢包為對象,但圓成基金會近期在援助的詐欺受害者案例,是台灣第一起刑事局在偵查中即聲請扣押線上熱錢包(電磁紀錄)的案例,因此有《刑事訴訟法》133條有關「物」之扣押的法律問題,造成法官各持不同法律見解,讓檢方難以繼續追查不法金流,她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及金管會應盡速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並訂定虛擬貨幣的相關規範,以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
美國圓成基金會執行長及受害者代表以國外做法為例表示,追查詐騙金流必須建立完善的專家證人制度,以美國FBI為例,多採用專家認證的軟體來驗證層洗錢和混幣的金流,警方便能以此報告,向位於他國的交易所申請凍結,在法治完善的前提下,法院也多會依此報告核准扣押,最後再依據法院裁定將被詐騙的錢返還受害人,希望台灣也能盡速建立專家證人制度,並加強對司法、檢調機關有關虛擬貨幣的教育,以強化詐騙洗錢的防制工作,莫讓台灣成為洗錢詐騙天堂。
對此,到場的高檢署檢察官劉穎芳回應,以執法機關的角度來說「是舉雙手贊成」,劉穎芳也坦言,現在最困擾的就是沒有主管機關及行業管理法,導致主管機關無法對業別進行行政兼關與行政指導。而金管會銀行局專委王麗惠則表示,對於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行政院已經在研擬當中,在此之前,金管會都是依照《洗錢防制法》作為虛擬通貨平台、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的主管機關,金管會都有要求這些平台完成相關的洗錢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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