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桃園市長參選人鄭寶清今(29)日舉行記者會,指出桃園市政府至今建造40多座天幕,竟花了有10億元台幣經費,等於每坪造價14萬元,比建豪宅還要貴,直批天幕就是天價的遮雨棚,貴到令人難以置信,「難怪市長鄭文燦會被外界認為是大灑幣的散財童子,甚至還可能涉嫌工程貪瀆弊端」。
鄭寶清指出,桃園市政府認為天幕是臨時建物,不需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公園養護單位也都會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而鄭文燦也曾說臨時建物的天幕,隨時可拆。事實上,天幕的建造成本及總經費這麼高,又無建照及使用執照,本身就是違章建築,是鄭文燦「知法、玩法、弄法」的天價遮雨棚,拆老百姓的違建,自己卻違建天幕,甚至還到處炫耀引以為傲。
鄭寶清質疑,鄭文燦說這是「臨時建築」隨時可拆,「是把人民辛苦賺的納稅血汗錢當作垃圾嗎?為什麼不依法申請建照、使用執照,幫市民的安全把關呢?」到現在又是違章建築,又是隨時可拆,把市民的生命安全置於何地?萬一發生坍塌意外事故造成市民傷亡危險時,誰又來負責呢?對於沒有建照及使用執照的天幕違章建築,請鄭文燦給桃園市民合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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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賀舜再說,依照內政部函釋,戶外薄膜材質造型可拆卸的活動設施屬臨時性建築物,天幕合乎法規,且桃園也非首創,台北市早於民國82年即明訂,於公共設施用地搭建臨時性建築物免申請建築執照,各河濱公園天幕均屬之,新北市也明訂免申請建築執照,目前也廣設天幕設施;桃園公共設施用地興建臨時建築物,構造安全仍必須由建築師或相關專業技師規劃設計、簽證,因此安全絕對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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