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確診後不幸身亡,父親「恩恩爸」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衛生局各請求國家賠償「新台幣1元」,案經新北市府及消防局、衛生局分別召開國家賠償審議會議均認定當時依管制措施積極搶救恩恩,並無怠忽職守,因此認定國賠不成立。對於市府表示「並無怠忽職守」的說法,恩恩爸回應「完全不能接受」,也強調待收到正式公文回覆,會再與律師討論,後續將前往法院提告。
恩恩在確診新冠肺炎(COVID-19)送醫後過世,恩恩爸8月16日透過律師分別向新北市政府、市府消防局及衛生局各請求國賠新台幣1元,由機關各自開會決議國賠結果。
新北市政府今(6)日表示,市府、消防局、衛生局召開國家賠償審議會議,委員詳細詢問、審查處理本案之始末及法令依據,咸認為本府、本府消防局、衛生局均依當時管制措施積極搶救恩恩小朋友,並無怠忽職守,故不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對此,恩恩爸受訪被問到能否接受市府「並無怠忽職守」的說法?他直言,「完全不能接受」。恩恩爸強調,待收到正式公文回覆,會再與律師討論,後續將前往法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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