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陷入論文風暴,林智堅競選辦公室今(25)日上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針對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直接認定林智堅案為醜聞,綠委鄭運鵬說,顯見蘇宏達不適合擔任召集人的職務。林智堅律師黃帝穎則說,依相關法規,委員會成員需公正客觀,若有偏頗應迴避,呼籲蘇宏達若真的尊重學術倫理、學術自由,應立即自請迴避,才能保全本案審理的公正性。
鄭運鵬表示,蘇宏達是網路、媒體上很有名的教授,發表的言論大部分都是反對民進黨、支持國民黨,但那是蘇宏達的言論自由,而蘇宏達擔任社科院院長,不該一開始就認定蘇管理的系所下有問題,應優先相信蘇所轄下所管理的這些老師跟學生,還給社科院清白,但蘇卻在還沒看到證據、還沒詢問林智堅、陳明通之前,就直指此案為「醜聞」,很顯然就是未審先判、看到黑影就開槍,露出國民黨支持者的本性,「如果這樣的院長適合當審查委員會的召集人的話,我不知道誰可以相信蘇宏達院長的審查會公正」。
黃帝穎則說,在《專科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13條第2項第2款,足認有偏頗之餘,是法定的迴避事項,而在《行政程序法》第33條,對迴避的要求,足認有偏頗之虞,也是法律上面的依據,在台大的《碩博士學倫要點》第1條也開宗明義寫道,應秉持公正客觀處理程序,而蘇宏達未審先判,先將此案定位為醜聞,這是非常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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