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25日)表決18歲公民權修憲案,4黨團均表態會進場投同意票;修憲案確定能送出立法院,交由公民複決。「調降公民權」,將現行投票權的規定由20歲降為18歲,喊了好幾年,如今終於有進展,在今天立院院會表決修憲案,最終送出立法院,交由公民複決。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22日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攸關18歲公民權部分),列入25日立法院會討論事項議程。
立法院修憲委員會1月18日在國民黨立委持續缺席的情況下,經點名表決通過由民進黨、台灣民眾黨及時代力量黨團所共提的18歲公民權修憲版本。未來年滿18歲的中華民國國民,依法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加公投及被選舉權。
對此,朝野黨團3月17日協商,仍未能達成共識,讓外界擔心國民黨立委是否出席今天的院會,以及是否投下足夠的同意票,因為要通過修憲案跟一般的法律案處理程序不同,必須要有全體立委3/4出席的85席,還要出席立委3/4同意(64位),而且隨著出席立委人數的增加,同意票數還會往上調整。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一早向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喊話,不要變成修憲逃兵總司令,國民黨團更不要技術性杯葛,朝野能共同完成歷史重要的修憲時刻。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也鬆口,國民黨團經充分討論、審慎討論,將會投同意票,支持18歲公民權。
最後,立院院會於13點13分開始進行表決,出席委員109人,同意票109票,符合憲法規定,立法院要提出憲法修正案,需立委總額3/4出席(85名立委)、出席立委3/4同意(64名),18歲公民權修憲案確定能送出立法院,交由公民複決。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