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嫌與富商翁茂鍾不當往來,懲戒法院判罰俸一年,一共354萬,全案仍可上訴!富商翁茂鍾有27本筆記本被查扣,引爆司法界最大醜聞,裡頭寫滿與60多名法界人士往來經過,其中石木欽任職法官期間,與有官司在身的翁茂鍾多次聚餐碰面,甚至妻子還用小孩的名義買股獲利5千4百萬,因此遭到彈劾判刑。
記者vs.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110.11.19):「筆記本裡面很多關鍵事證,今天有準備好要跟法官說嗎。」
石木欽經歷完整,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在台南擔任檢察官和法官,還曾做過庭長和院長職務,後來還接任公懲會委員長,直到被人檢舉涉入翁茂鍾案件,決定請辭以示清白,去年監察院彈劾後,全案交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翁茂鍾開刀後出庭,表示與石木欽是認識40年的老朋友,多半是談家務事,而且有聘請律師可以詢問,不需要與石木欽討論案件。
在翁茂鍾被查扣的27本筆記本內,超過60多名司法人士,石木欽則是在1997年至2017年間,被指控兩人不當接觸,用妻子小孩名義買股票,獲利五千多萬,審理後被判罰俸一年354萬元,可上訴。
懲戒法院書記官長林玉苹:「由他的配偶用他小孩子的名義,買進翁茂鍾的聯亞公司股票100張,之後呢,在104年到105年間率續賣出,明顯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的規定,而且情節重大,故合議庭認為應受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石木欽擔任法官期間,與有官司在身的翁茂鍾不當往來,確實違反法官倫理,但超過10年追懲時間,因此不罰,雖然僅罰俸一年,石木欽案也是懲戒法院成立後,懲處最高層級的司法官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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