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告發行政院長蘇貞昌違反社維法,北院裁定不受理,警方遭疑護航。內政部長徐國勇今天說,是法律解釋上的認知與司法機關有一些差距,未來會依司法單位解釋處理,避免不必要紛爭。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去年12月4日到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告發蘇貞昌,指蘇貞昌1日列席立法院會備詢,答復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詢萊豬議題時,指稱信功肉品加工廠很支持政府萊豬進口政策,是誤導民眾,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和社會秩序維護法。
台北地院認為警方期限將至前移送,沒有依法通知蘇貞昌說明,移送違法,裁定不受理。可抗告。林為洲則質疑警方是技術干擾民眾提告、「官大不敢辦」,傷害員警執法公信力。
徐國勇上午出席「萬華安居」社會住宅統包工程動土典禮,會前受訪時表示,昨天警政署已向他說明,是員警在法律解釋上一些認知的問題,因為在刑事訴訟法裡面,警察機關可以直接移送。
徐國勇說,警政署的認知和司法機關的法律解釋有一些差距,這部分尊重法院,因為法院是獨立行使職權。未來警政署處理時,必須跟司法單位在解釋上要統一,避免不必要的紛爭。
至於是否提抗告,徐國勇表示,就讓處理的單位台北市警局做專業判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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