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今(3日)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鄭大平先生領銜提出第10屆立法委員(臺北市第5選舉區)林昶佐罷免案,於當日宣告該罷免案成立,同時決議該罷免案定於明年1月9日(星期日)舉行投票。1月9日同時為中二選區立委補選投票日,有關投票日期之訂定,中選會說明,主要須考量因素,含罷免投票完成期限、籌辦選務工作所需時間,併以錯開與考選部、教育部或國營事業等機關構所舉辦之考試日期等為原則外,亦避免與紀念日及重要節日放假同日以免影響民眾連假安排等因素皆應併為考量。

中選會表示,由於本案於12月3日經中選會第566次委員會議審議後,已在同日宣告該罷免案之成立,故依法本案即應於2021年12月23日起至2022年2月1日期間完成罷免投票選務之辦理。至有關投票日期之訂定,主要須考量因素,含罷免投票完成期限、籌辦選務工作所需時間,併以錯開與考選部、教育部或國營事業等機關構所舉辦之考試日期等為原則外,允亦避免與紀念日及重要節日放假同日以免影響民眾連假安排等因素皆應併為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