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PUMA」撞名運動品牌 投票日穿恐違法助選?中選會回應了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26日上午前往永春市場掃街並受訪。(圖/潘袁詩羽攝)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近日人氣扶搖直上,甚至被外界讚賞為掀起一波「洋流」。近日有網友討論,若投票當天穿著運動品牌PUMA標示的衣服投票,是否違反《選罷法》。沈伯洋受訪時表示,一切以中選會認定為主。對此,中選會今(26)日回應,投票日是否構成助選,須依一般社會通念整體觀察,判斷是否產生促請大眾支持特定候選人的聯想;至於沈伯洋綽號與PUMA撞名,具體個案是否違法仍須依法審議,對假設性問題「不予評論」。
沈伯洋綽號「PUMA」撞名運動品牌 穿上是否構成助選?
沈伯洋今日前往永春市場掃街,被問到近日有網友積極討論,若11月28日投票日當天穿著PUMA、並露出品牌LOGO,是否涉嫌違反《選罷法》的助選行徑。沈認為,「這是好問題」,因為這跟他的綽號有關係,但是一切還是以中選會認定為主。
中選會曝判定關鍵「依一般社會通念整體觀察」:假設性問題不回應
中選會今日以聲明回應,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投票日不得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所指「競選或助選活動」的行為態樣不拘,非僅侷限使用候選人或所屬政黨競選標語、口號始能該當,而是否構成幫助特定候選人當選之行為,應依一般社會通念整體觀察,有無產生促請大眾支持特定候選人之聯想以為斷,不以接收訊息者確實受行為人活動之影響,而堅定或改變其投票意向,或增加競選者或被助選者當選之機會為必要。
中選會強調,至於具體個案是否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將依法審議。又假設性問題,不予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