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民國108年間認定大孝大樓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而追徵新台幣7.8億元,國民黨不服興訟,法院今天宣判,認定黨產會處分並無違誤,判國民黨敗訴。全案可上訴。
國民黨委任律師張少騰聆判後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待收到判決書後研議上訴。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釐清前為國民黨所有的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大孝大樓,已拆除)及其坐落土地是否屬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主動立案調查。
黨產會於108年5月14日作成行政處分,認定大孝大樓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並自國民黨其它財產追徵共計新台幣7億8275萬8715元。
對此,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法院之前認定,追徵價額達7.8億餘元,金額鉅大,審酌後認為確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裁准在此案訴訟終結前,停止追徵7.8億餘元確定。
行政訴訟部分,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全案日前辯論終結,今天宣判。(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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