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發生多起行車糾紛持球棒毆人事件,內政部長徐國勇22日要求警方,攔檢幫派分子車輛,若發現放有「球棒」等危險物品,需註記在警政系統內,作為未來院檢偵審參考,此話一出也引發民眾反彈,徐國勇則解釋,一般民眾進行運動不會註記。對此,出身警界的國民黨立委葉毓蘭表示,球棒本身沒有問題,是使用者的問題,「今天球棒要註記,高爾夫球桿要不要註記?蘇院長一天到晚拿著的撞球桿要不要註記?」
徐國勇22日表示,近來台中、新北和雲林等地分別發生持球棒毆人事件,部分涉案者雖未有幫派註記,但卻以集團性、暴力性從事破壞社會治安行為,警方將不遺餘力加強取締、全面掃黑。 徐國勇說,未來若遭警方查察發現車上置有球棒者,警方將予以做相關註記,後續如涉及傷害、殺人未遂罪者將移送外,涉及組織幫派者也會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依法函送。
這一番話也引發民眾反彈,徐國勇也在臉書PO文澄清,當警方臨檢發現車內有刀械、球棒、其他危險物品,且攜帶者有暴力、詐欺、地下錢莊、幫派組織背景者,才會予以註記。
葉毓蘭對此表示,主管治安的內政部不管是球棒列管註記,以及超商加強巡邏,徐國勇的言論根本是反射性答案,任何事情丟給警察就對了。
葉毓蘭指出,球棒本身沒有問題,是使用者的問題,按照內政部邏輯,今天球棒要註記,高爾夫球桿要不要註記?「蘇院長一天到晚拿著的撞球桿要不要註記?」。葉毓蘭還提到,不久前用狼牙棒把人弄重傷,法官說狼牙棒是法器不是兇器,「要叫警察怎麼辦?」
另外,葉毓蘭也透過臉書開砲是在徒增警察業務的爛方法,「部長,您要不要乾脆跟唐鳳政委請教,看能不能比照去年,做一個『球棒實名制』算了。有問題的怎麼會是工具?難不成體育用品店現在賣的都是違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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