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海峽研究院於清華大學設新竹辦公室,引發爭議。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表示,會進一步釐清清大校方是否知情,並重申與中國學術交流,須以不抵觸法律為前提。
教育部於10月26日接獲陸委會來函,認清華海峽研究院有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的疑慮。昨天與經濟部、陸委會等組成專案小組到清大調查,初步認定有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之1、第40條之2,移請相關部會裁罰。
潘文忠今天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專案小組發現爭議的辦公室,是由自強工業基金會向清華大學租賃清大育成大樓5樓空間後,轉租廈門清華海峽研究院,明確違反兩岸條例相關條文。
部分媒體報導,大學校長擔心此舉影響兩岸學術交流、侵害學術自由。潘文忠表示,教育部從來不反對,而且是鼓勵正確、正常的學術交流,「一向態度如此」。但學術交流以不抵觸法律為前提,近年已一再提醒各校要遵守兩岸條例規定。
潘文忠表示,從此次事件來看,學校跟相關辦理主體,未依兩岸條例提出申請,並涉及與中國黨政軍組織合作。教育部也於昨天再次發函各大學,提醒加強自我監控和內控機制。
潘文忠說,校舍是公有財產,清大租借校舍後,卻完全不做進一步管理,使租借單位有抵觸法律的作為,確實須自我檢視和盤點。
媒體追問,校方是否事前知情,潘文忠說,昨天是緊急組成跨部會專案小組前往清大調查,至於清大是否知情,或是有無相關人員參與活動,會再進一步與校方釐清。
另外,媒體也問及,民主進步黨和台北大學合辦公共政策研習班,引發爭議。潘文忠說,各大學辦理推廣教育是常態,實質情形他並不瞭解。(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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