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工會今天表示,初步調查8所私立大專疑似有不正採購,總決標金額高達新台幣1.1億元;教育部回應,如接獲檢舉並查獲明確違法事證,將立即移送檢調單位查處。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天舉行「8所私立大專疑似不正採購,總金額破億」記者會,高教工會隨機調查25所私立大專,並檢視過去4年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的標案和得標廠商。
高教工會研究員蘇子軒指出,依常理來看,正常運作的公司應投標多家單位,如長期集中投標且得標於某單位,有違市場競爭的邏輯,不免讓人懷疑該單位有圖利特定廠商的可能性,因此高教工會設定「廠商投標該校占總投標次數比例大於75%」為具異常採購嫌疑的廠商。
從隨機調查的25所私校中,高教工會質疑其中8所有不正採購的嫌疑,總決標金額更高達1.1億元。
蘇子軒舉例,例如有的得標廠商地址與負責人相同的「人頭公司」不斷得標,進一步調查發現公司老闆是校董兒子;另外,還有具家族關係的數家廠商疑似不法圍標學校標案。
高教工會副秘書長黃惠芝提到,私校的一般性、勞務性採購案不須上網,其中可能有更多弊端,例如學校對校內教職員提出訴訟,卻以高出市價數倍的價格委任律師,或是私校主管違法資遣,學校卻請該主管家人開的律師事務所打官司,這些都讓人質疑正當性和合理性。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尚志表示,有些私校董事會常喊沒錢,要教職員減薪來共體時艱,但又以各種名目挪移學校資產或政府補助,因此呼籲私立大專所有採購案公開上網,讓師生與公眾監督,教育部與檢調應全面徹查私校是否不法採購,杜絕私校經營者與特定廠商掏空校產。
教育部回應,私立大專辦理採購案,應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訂定管理規章、作業程序,並透過內部稽核進行監督管理;如採購案符合「政府採購法」要件,應受政府採購法規範,將招標公告等資料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公開於網路。
教育部指出,依照上述規定,學校董事、監察人或校長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與學校進行買賣等行為時,應訂定相關規範;教育部如接獲學校標案有不法情事的檢舉,一旦查獲明確違法具體事證,將立即移送檢調單位查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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