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官員涉貪,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今天在立法院會質詢要求基金操作員應納洗錢防制規範並定期輪調。對此,行政院長蘇貞昌同意應輪調,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說,各單位可列高風險名單,法務部將轉政院核定。
原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國內投資組游姓組長涉嫌接受高價餐飲,操控特定公司股價,並有不明財產逾新台幣900萬元,11月27日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立法院會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今天在院會質詢勞動基金涉貪一案。
賴香伶質詢指出,游姓組長從2007年到勞委會任職後,一共被檢舉6次,甚至跳過操作員自行下單,踰越自律公約,但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人員,所以過程中沒有法律可立即偵辦。
賴香伶表示,政府的基金操作人員和官員應該列入洗錢防制法規範,月初民眾黨團曾找法務部研議,詢問法務部長蔡清祥研議結果。
蔡清祥回應,若業管單位認為所屬人員需要列為洗錢防制的高風險對象,法務部將接受名單,並轉請行政院核定,這樣就能納進來。
賴香伶追問,目前名單上是否有人了。蔡清祥說,他還沒簽過。
此外,因為中央政府一條鞭的公務員僅有主計、人事、政風單位,賴香伶詢問,掌握龐大基金的公務員是否應該輪調。蘇貞昌回覆同意,並表示輪調與稽控制度是必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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