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法規定,家事看護工若逃跑,雇主必須等待3個月才可以申請遞補移工,國民黨立委吳斯懷今天質詢是否能降低3個月空窗期,勞動部長許銘春指出,正跨部會審慎討論中。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內政部首長率移民署及警政署,就「行蹤不明外籍勞工對原住民勞工就業影響及如何降低逃逸誘因」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吳斯懷指出,國內目前有2.8萬名的家事看護工,這代表有2.8萬個家庭有照顧需求,這些家庭多數都是老人,如果移工逃跑,雇主必須要找台灣看護工、必須付出很多薪資,影響的是2.8萬個家庭。
吳斯懷提到,目前法律也規定3個月管制期,若外籍看護工逃跑,雇主必須等3個月期間才可以申請遞補,過去也曾修法從6個月下降到3個月,這是否能再縮短或是個案處理、從源頭管理?
許銘春表示,3個月遞補期是否縮短,現在在做跨部會討論中,最後需由行政院做決定。
許銘春強調,遞補期間要多長必須審慎研議,也不能讓移工跑掉、雇主就可以馬上遞補,這恐導致移工人數快速增加,雇主也可能就容任移工跑掉,這對國人就業會影響、社會觀感也不好,但這會進行討論,看是否要縮短3個月的遞補期。(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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