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韓投票倒數,民政局長曹桓榮傳LINE呼籲「監票不投票」,民眾20日向地檢署告發,檢察局已經分案進行調查,市府回應,局長在私人時間私下傳訊息,沒有行政不中立問題,經得起司法檢驗,Wecare特別找來20位義務律師,逐一列出反罷韓行為可能觸犯的法律,還說為了韓國瑜做犯法的事,不值得。
罷韓再出招,找來20位義務律師一字排開,洋洋灑灑列出反罷韓行為可能觸犯的法律。
律師劉思龍:「里長如果用的手段是壓制手段,這是嚴重防害投票,有可能構成刑法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防害投票罪,這是重罪。」
罷韓法定領先人陳冠榮:「被上級規避利誘的公務人員,不要為了韓國瑜這個不值得的人,賭上你的人生。」
隔空向反罷韓的人喊話,再緊咬民政局長曹桓榮傳LINE呼籲監票不投票,有沒有妨害投票疑慮,民眾向地檢署告發,檢察官分案調查。
襄閱檢察官曾靖雅:「本署依選舉罷免期間分案規定,於109年5月20日上午分選他案,現由檢察官偵辦中。」
新聞局長鄭照新:「行政中立上面是沒有問題的,所以應該是經得起司法的檢驗。」
兩邊陣營,反罷韓鼓勵監票不投票,Wecare鼓勵大家動員投票,依照選罷法55條,不得有煽動或誘惑犯罪,影響社會秩序行為,如果只是單純拉票,不足以構成犯罪要件。
律師劉嘉凱:「鼓勵投票或不投票,其實都是言論自由、參政權的表現,應該原則上跟選舉罷免法的規定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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