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第二階段通過,面臨罷免危機,韓國瑜日前派人向行政法院遞狀聲請停止執行,而罷韓行動法定領銜人陳冠榮、wecare高雄發起人尹立、基進新聞輿情部副主任張博洋今天(13日)也和律師高榮志前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參與罷免行政訴訟聲請。對此,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稍早發文酸道,「幾位罷免團體成員自稱『受害者』,但這不是氣爆案,不是貪污舞弊」。
前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稍早在臉書發文寫下,幾位罷免團體成員自稱「受害者」,但這不是氣爆案,也不是貪污舞弊,只有個別政黨的政權受影響,可能也有個人標案利益被影響,強調高雄「整體市政推動順利進行,成績有目共睹」。
王淺秋還搬出法條表示,選罷法75條明定,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但罷免團體就職幾個月就展開罷免行動,負面杯葛市政推動,明顯早於1年就進行罷免啟動」,最後表示「這點交由法院來作法義認定」。
對此,根據中央社報導,先前曾有內政部官員受訪表示,依照選罷法規定,公職人員就職未滿1年不得罷免,也就是說,可以對就職滿1年的公職人員提出罷免案,而且目前法律也並未明文規定,罷免案的提議人只能在公職人員就職滿1年後才能提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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