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災害保險將單獨立法,勞動部法規會今天審查通過草案,名稱暫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總計6章108條條文,後續也將訂定22個子法,預計年底送行政院。
勞動部法規委員會今天審查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根據草案規定,職災保險將擴大納保對象,只要是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僱用人數皆強制納保。
保險費率部分,將按現行各行業別職災保險平均費率(最新平均費率為0.21%)計收保費,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上限則採勞退提繳級距第8組第44級的新台幣7萬2800元,目標涵蓋9成勞工,後續會視情況調整上限。
勞動部勞保司職災保險科長林煥柏表示,若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職災保險,保費為自付60%、政府補助40%,若職業工人也受僱於公司行號,雇主依法替職業工人投保職災保險,保費是由雇主全額負擔。
另外,若職業工人要透過工會參加勞保,也必須同時辦理職業災害保險,兩者不得脫鉤。
罰則部分,雇主未申報投保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針對未申報期間發生職災,勞工請領保險給付者,可再處雇主10萬至300萬元的罰鍰。
林煥柏指出,目前版本的草案有6章108條條文,名稱暫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正式名稱待勞動部長許銘春裁示,後續也有22個子法要訂定,預計年底送行政院審查。
根據統計,現行參加勞保投保單位數為56萬餘家、勞工1038萬餘人,職災保險單獨立法後預估將增加納入4人以下投保單位14萬餘家、約30萬餘人。(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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